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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第一批)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02 16:30:41

皖经信中小融资函〔2015〕108号


各有关企业:

2013年下半年,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启动了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在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徽商银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的共同努力下,第一批专项贷款发放顺利,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共为127家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贷款32370万元。目前,该批贷款有的已经到期办理续贷,有的即将到期准备续贷。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有效缓解了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压力,得到了用款企业的肯定和欢迎。为继续做好该专项贷款工作,提高专项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专项贷款绩效评价工作。

请第一批用款企业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按绩效评价提纲要求完成企业自评(提纲见附件),并将企业自评材料连同调查表的电子版,于2015年2月10日前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请有关县(市、区)经信委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

联系人:薛金奇,夏晓萌,联系电话:0551-62878897,62871749,电子邮箱:258477682@qq.com,jxwxxm@126.com


附件:1. 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专项贷款绩效评价企业自评提纲

          2. 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绩效评价调查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27日




附件1


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专项贷款绩效评价企业自评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慨况、生产经营、财务指标情况)。

二、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分析(包括经济和社会效益,如固定资产投入、新增产值、增加就业、产品研发、税收贡献等方面)、还本付息及偿债资金落实情况。

三、企业发展成效分析(如企业成长、成本控制、产销创新、新产品研发、融资实践等)。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相关附件: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绩效评价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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