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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呼市四项措施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发布日期:2015-09-21 10:07:43

2015年以来,呼和浩特市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应对机动车增长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大力推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改善。

强化机动车环保检测网络化管理。市环保局建立了机动车监控局域网络,完善了机动车环保监控平台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机动车环保检测站与国家和自治区、市三级环保部门联网,对机动车排气检测中的视频监控、过程数据采集、检测结果判定、异常数据预警等全方位监控,提升了远程在线监管能力。

对“黄标车”实施限行。按照市政府《关于高污染黄标车限行禁行范围的通告》,从4月1日起,除继续严格执行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黄标车”限行的规定外,又明确了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实行“黄标车”全天24小时禁行的规定,逐步压缩“黄标车”运行空间,减少主城区大气污染压力,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加大对违规上路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执法检查力度。从4月21日开始,市环保局联合市交管支队开展为期两周的违规上路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车辆3377辆,对查处的86辆黄标车进行了处罚,对604辆无环保标志车、8辆未领取环保标志新车进行了警告和教育,督促车主尽快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加快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进程。对2014年未完成油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加油站、油罐车责任主体,通过督促其限期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同时积极开展油品质量升级工作,全市各加油站点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油、柴油,从源头上控制汽车尾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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