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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0 11:24:24
皖经信明电〔2015〕32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
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将开展2015年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根据《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2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装〔2013〕375号),认真组织本地铸造企业进行公告申报工作。符合准入条件的铸造企业应登录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网址:http://zr.foundry.com.cn),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并向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要严格把关,负责申报企业材料初审、现场核查,并将符合条件的《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一式二份连同初审报告,于7月15日前报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到现场复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2. 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按《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已公告的铸造企业于3月31日前在公告申报平台上及时更新年度数据,并对企业保持准入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于4月30日前行文报送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3. 今后年度申报(年度复核)工作如不另行通知,均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联系人:叶玉律、刘斌,联系电话:0551-62871868。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