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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关于推进金融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30 09:04:37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推进金融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8〕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农业银行各分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县域工业绿色转型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
推进县域工业绿色发展,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着力点,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制造强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县域工业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提升,但同时当前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短板依然存在,还面临许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在推动县域工业绿色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既是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金融机构贯彻中央战略部署、实现业务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对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发挥与县域经济联系紧密的优势,增加工业绿色发展的资金供给,补齐绿色发展短板,培育县域工业发展新动能,扎实推进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覆盖范围广、可持续的县域工业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
二、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要围绕制造强国建设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本地区工业企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充分利用多种金融手段,积极支持工业设计、生产、物流、消费等全产业链绿色转型,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推动县域工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实现绿色增长。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围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经济带、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西部开发等重点区域,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推进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结合县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突出地域特色主导产业或产品,聚焦食品、建材、纺织、轻工、机械等行业,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节水技术和装备,实施能效、水效和环保提升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附加值高、能源资源消耗少的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推进产业绿色协同链接,促进县域范围内企业、园区、行业间协同共生,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
(二)强化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加大地域特色工业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绿色加工、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研发推广支持力度,加快构建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技术体系。结合东、中、西部县域工业基础和特点,聚焦县域工业发展亟需的技术薄弱环节,解决绿色技术工艺“卡脖子”问题,支持建设一批产学研、上下游联合的绿色制造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围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装备、海水淡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
(三)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在县域范围内支持建立一批示范性强、行业特色鲜明、节能环保指标先进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发挥典型带动引领作用,打造绿色发展的领军力量。
(四)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结合县域市场特点,支持打造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农村能源服务、水处理、废物处置骨干企业。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积极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探索融资租赁等新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第三方环保服务等节能环保领域市场化机制发展。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全价值链的绿色管理体系。推进建设一批以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为主要方向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三、加强金融创新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特点、产业特色和金融需求,积极开拓创新,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金融服务县域工业绿色发展。
(一)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各级农业银行要深入研究县域绿色发展项目需求,加大绿色金融产品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组合,打造包括信贷、投行、基金、金融租赁等区域特色明显的金融服务专属产品箱;定期补充、修订、更新绿色金融业务产品箱内容,不断丰富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积极满足县域工业绿色发展融资需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研究提出本地区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重点方向和技术标准,以企业为主体,推动财政资金、社会资金与农业银行绿色金融产品有效对接,加强与财政政策协同,形成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合力。
(二)完善信贷支持政策。各级农业银行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在信贷决策中,将绿色发展有关要求作为项目准入的硬性约束条件,将环保评估内化到信贷审批流程中。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格新增授信。对存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控等方面违法违规且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各级农业银行应视情况采取督促整改、压缩退出、清收处置等措施。各级农业银行要在总行信贷授权规定范围内,针对县域工业绿色发展项目需求开展动态授权,对绿色、循环、低碳相关经济领域予以政策倾斜,重点服务节能环保技术优、扶贫带动效果好、示范引领效应强的新兴产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银行会同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出台适应县域企业客户的节能节水未来收益权、排污权、碳排放权、节能环保知识产权等新型抵质押担保管理办法,探索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信贷投放新增长点。
(三)建立多方合作金融服务模式。各级农业银行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设立的绿色产业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绿色贴息贷款等政策,做大绿色信贷业务规模,降低贷款风险。加大政银保合作产品创新力度,积极研发与绿色生态保险、工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险种联动的合作模式。同时,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农业银行要加强与证券、保险、基金、投资公司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创新投行、租赁、金融市场、资产管理等新型融资工具和服务方式。
(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各级农业银行要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优质绿色发展项目,在符合信贷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优先受理调查,优先安排信贷计划,优先审批放款。充分利用营业网点、惠农服务点,发挥网络渠道优势,特别是要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通过农业银行“惠农e贷”、“惠农e商”、“惠农e付”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积极向县域工业各类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协助农业银行做好金融服务推广,为农业银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提出改进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农业银行建立金融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工作机制。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要加强沟通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可在重点领域共同制定绿色金融行动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思路和行动计划。各级农业银行要重视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标识和统计制度,完善相关信贷管理系统,加强绿色信贷培训,培养和引进相关专业人才。
(二)开展项目互荐。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向农业银行推荐社会信誉良好、绿色环保达标、示范效应强、市场前景广阔的企业和项目享受绿色金融服务。各级农业银行积极向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优质绿色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支持范围。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农业银行将定期调度评估项目推荐、贷款投放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三)深化合作联系。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应加强与当地财政、人行、银监、农业、发改等部门合作,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和地方标准,合力推进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双方还应建立联合开展相关研究的机制,积极收集整理成效明显、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工业绿色发展成功案例,供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四)做实风险防控。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要加强对支持的县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节能环保、绿色创新等方面监测督查,必要时借助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共同做实风险防控工作,争取金融资源安全运用、用到实处、用出成效。
(五)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要不定期联合召开培训会,总结模式,推广经验,通过现场、网络视频等方式开展联合培训和经验宣讲,多层次多维度开展政策传导和产品推介,提升从业人员的理念认识和业务水平。同时,双方要注重挖掘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及时向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汇报宣传,引导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和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成功实践。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严波、郭丰源
010-66013058,010-68205370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政策与业务创新部王帅
010-85102117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农业银行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