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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0 08:32:4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加快“中国声谷”(合肥高新区智能语音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促进我省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以下政策。

一、加强顶层设计

充分把握产业发展规律、行业发展大势,在现有相关规划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和发展路径,制定完善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引领“中国声谷”建设。到2020年,“中国声谷”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40%。(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二、支持原始技术创新

支持“中国声谷”企业加强原始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团队及人才引进,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关键研发设备购置、重大项目团队奖励、研发试制投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等技术创新项目上,“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制造强省、技工大省若干政策等资金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补助。(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合肥市政府)

对取得技术创新重大成果,获得国家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省一次性分别给予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奖励。(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配合单位:合肥市政府)

对科研机构或企业牵头在基地新组建并新认定的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合肥市政府)

三、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强化龙头企业的基础技术支撑和产业链引擎作用,支持龙头企业持续加强技术创新,不断突破更多关键核心技术,保持技术领先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产业链。(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支持国内外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基础技术创新和产业链核心项目,对公共技术开放平台建设、主导软硬件产品开发、产业链培育配套和兼并重组等项目,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市政府)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语音云的技术开放平台作用,服务更多企业和人才在“中国声谷”创新创业;通过“软硬结合”,加强市场开拓,研发制造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终端产品,实现智能语音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积极举办国内外最高水平智能语音大赛、在合肥第一时间发布最新的研发动态和产业信息等,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支持“中国声谷”建设技术创新服务综合体和产业发展共性服务平台,按其总投资额30%给予补助,最高30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合肥市政府)

支持企业产品研发,对上一年度取得的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类软件产品著作权,毎件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累计补助最高10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2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版权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合肥市政府)

支持研发产品产业化,对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类软件、发明专利、软硬一体化等技术创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按照其实际完成总投资(经认定的设备购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等,不含厂房、土地投资)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合肥市政府)

支持引资引智引技,对引进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在“中国声谷”建立研发中心或成立子公司,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落户奖励;对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按其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3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省和合肥市共同支持。(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2017—2020年“中国声谷”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五、支持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

加快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教育、养老等行业的推广应用,支持智慧医院、智慧学校、智慧养老院等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促进语音电子病历及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等技术的落地应用。(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配合单位:合肥市政府)

加强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品在广电、通信、新闻出版、汽车、家电、智慧小区、机关办公等示范推广应用,每年制定年度推广应用计划,具体由省、市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其他市政府)

支持首台(套)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对首批次创新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系统应用,按照销售价格的30%给予生产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合肥市政府)

六、支持人才培养和引进

落实《关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人才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政策,加大“中国声谷”人才培养和引进。(牵头责任单位:省人才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合肥市政府)

支持省内高校开设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加强人才培养。(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支持“中国声谷”双创空间发展,对双创空间内落地注册的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创业团队,每个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3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七、支持对外宣传推介

支持“中国声谷”举办国际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品创新大赛,每次按会场展位费、租赁费等的5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支持“中国声谷”举办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新产品市场开发大赛,按年度单个产品销售额排名,对前三名分别按其销售额的50%给予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支持“中国声谷”主办高水平产业报刊、产业新媒体,举办高层次学术论坛和产业峰会、新技术发布会,每年按其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

支持“中国声谷”在国内外举办大型宣传推介活动,每次按会场展位费、租赁费等的5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八、加强资金支持

从2017年开始,由合肥市、省投资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采取阶段参股、直接投资、跟进投资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支持产业发展中处于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省投资集团,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

加大资金扶持。2017—2020年,省政府每年安排2亿元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扶持资金,合肥市每年安排6亿元资金,落实“中国声谷”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扶持政策。(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九、强化其他要素支持

加强产融合作、投贷保结合,鼓励有关银行创新金融品类,完善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风险分担机制,支持“中国声谷”企业融资。(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省担保集团、合肥市政府)

支持“中国声谷”基地内企业上市融资,全面享受省、市、区有关支持政策。其中,对改制完成并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成功上市的企业,省财政分阶段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省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70万元奖励;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版挂牌的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安徽证监局)

支持“中国声谷”拓展产业发展园区,确保产业园区用地需求。(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支持“中国声谷”企业和研发服务机构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物价局,配合单位:省电力公司)

支持引进国内外各类中介机构为企业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

十、健全体制机制和监督考核

完善部省共同推进智能语音产业发展合作机制,每年召开部省合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负责推动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和组织项目审核、目标考核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充分发挥合肥市政府及合肥高新区的主体职能,落实其在“中国声谷”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和产业集聚等方面的具体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落实。(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完善安徽省信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实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其更好发挥投资、孵化和招商引资等公共平台职能。(牵头责任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合肥市政府、省投资集团)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合肥市政府等单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要严格申报程序,加强审核评估,强化省市和部门会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避免多头重复享受政策。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通知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以前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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