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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可获全额补助

发布日期:2016-09-06 11:27:01

  9月1日从财政部获悉,旨在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将获中央财政补助,其中对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补助100%。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此作出具体规定。所谓“三供一业”,是指分离移交前中央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项目。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三供一业”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基本实现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中央企业不再承担相关费用的目标。

  两部门明确,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补助50%,对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补助100%。根据通知,补助范围是中央企业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实施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中央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实施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也参照执行。

  两部门要求,中央财政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予以补助,分离移交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标准和改造费用标准不得高于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

  此外,中央企业已签署“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协议或者框架协议的,可以申请预拨补助资金。维修改造和分离移交完成后,中央企业应当及时申请清算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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